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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
2009-04-15 09:11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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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(国务院令512号)第九十二条规定: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,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,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:

一、工业企业,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,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,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;

二、其他企业,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,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,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。

所以,符合上述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的企业属于小型微利企业。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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