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、办理所需资料
企业应提交资料(请统一以A4纸复印):
1、营业执照 复印件1份
2、税务登记证(国税副本) 复印件1份
3、银行开户许可证 复印件1份
4、实际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和产权证明 (企业需提供房租发票)注:2006年4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还需提供注册地租赁合同和产权证明(企业需提供房租发票)
复印件各1份
5、企业法人和股东身份证 复印件各1份
6、企业财务人员身份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复印件各1份
7、销售合同(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贴印花税)(商贸型企业合同标的不低于180万,生产加工型企业合同标的不低于100万) 复印件若干份
8、购买固定资产的发票凭证(限生产企业) 复印件若干份
9、公司章程、验资报告 复印件各1份
10、企业书面申请(内容包括:公司成立日期、注册资本、主要经营业务、预计或实际年销售额、申请理由及企业承诺)
11、总分类帐封面(贴5元印花税) 实收资本页(按注册资本的万分之五贴印花税 ) 复印件各1份
12、办税员联系卡 复印件1份
须知:对于已经购买发票的小规模经营的企业,在某月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,当月所发生的所有销售,均按17%缴纳增值税!
咨询电话:59129244 |